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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大学鼓励学生应征入伍实施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中央军委、教育部以及海南省人民政府征兵公办室、教育厅等有关文件精神,为鼓励大学生积极履行国家义务,献身国防事业,促进学生成长成才,规范对应征入伍大学生的管理,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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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籍管理与成绩考核
(一)参军入伍服兵役的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入学资格,退役后两年内允许入学,需按下列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1.入伍新生凭学校录取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到入伍地县级征兵办领取并填写《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学校招生部门接到经政府征兵办审核的新生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的有关材料后,审核录取资格,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
2.入伍新生在退役后两年内,可以在退役当年或者第二年新生入学期间,持我校录取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入伍新生重新报名参加高考或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二)在校入伍学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退役后两年内允许复学。需按下列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1.在校学生入伍前,应填写《海南大学在校生入伍登记表》,报学校武装部审核后阿部高和,报教务部门办理学籍保留手续刘昭华。学生在部队服役期间不计入在校学习年限。
2.入伍的在校学生,应在退伍后的两年内凭部队的《退役通知书》,在新学年开学初到我校武装部报到,由武装部审核后,报学校教务部门办理学生的复学手续。服役期间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处分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入伍学生,不予复学。
(三)退役学生入学或复学后,若未修课程中有体育、军事技能训练、军事理论及形势与政策课程,净化塔可申请免修,其课程总评成绩按85分予以登记。上述课程若在入伍前已修读,按实际取得分数予以登记,不再修改血溅姐妹花。
(四)退役学生若在部队里曾荣获军功或嘉奖的,入学或复学后可向学校申请学分奖励,经学校审核批准后孙菲菲踩裙门,所获得奖励学分可用于申请免修未修读的课程(专业课程及实践教学环节除外),其免修课程总评成绩按80分予以登记。具体学分奖励详见下表:
(五)退伍学生在入学或复学当学年,学习确有困难的,可以申请采用灵活的考核方式,通过撰写调研报告、论文等方式进行考核,考核成绩计为该门课程的总评成绩。申请和批准办法另行规定。
(六)退伍学生在入学或复学当学年,若有课程修读不及格的,可申请在原取得的课程总评成绩基础上加10分,原则上,最多不能超过三门。
(七)学生入伍服兵役期间,可向学校申请,通过网络课程学习、自主学习等方式修读课程。若所修课程性质及条件允许,学生可申请采用网络考试、撰写调研报告、论文、大作业、远程视频答辩等灵活的考核方式,经学校批准后可以按相应的考核方式进行课程考核,其课程总评成绩按实际取得的考核成绩予以登记。
(八)学生入伍服役期间,通过国家自学考试、公办本科院校的相同或相近课程考试,所取的学分及成绩,按国家学分互认有关管理规定,学校予以认定。
(九)退役后入学或复学的学生,符合毕业条件的,其学位授予不与外语水平和修读课程成绩平均绩点挂勾。
(十)学生退役入学或复学后,经学生本人书面申请,学校审核同意后,可不受校区的限制,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内柴正人。
(十一)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与机构的在校学生入伍并退役后,申请转专业的可按转入的专业收取学费。保留原专业的适当减免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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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学、就业服务及户籍
(一)在上级部门政策和指标准许的情况下童嵩珍,学校每年计划最多可安排35个“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指标,用以招录报考研究生的退伍大学毕业生。
(二)在校生入伍的,在其退役后复学的,在学校完成本科培养计划毕业时,与当年应届毕业生一样红楼小婢,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户档随迁(直辖市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三)应届毕业生入伍的,在其退役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回学校招生就业处申请办理改派就业报到手续,户档随迁(直辖市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应届毕业生入伍的,在其退役后,可参加学校各类就业招聘会任立佳,享受就业信息、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
(五)退役学生毕业后,如果找工作困难,在学校招聘计划内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聘任到学校安全、保卫等相关工作岗位。
(六)退伍大学生毕业后选择自主创业千手板间,学校将在技术、政策和资金申请等方面给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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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经济奖励
对应征入伍服兵役的在校生(含应届毕业生),学校给予每人10000元的一次性奖励金颜宁老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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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国家有关优惠政策
(一)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学生,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二)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三)退役学生享受国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四)教育资助
1.入伍时大学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复学后实行学费减免。补偿或减免标准:本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2.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下同)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据实补偿或者代偿。退役复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获学费补偿学生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补偿资金必须首先用于偿还国家助学贷款。如补偿金额高于国家助学贷款金额,高出部分退还学生。谢思潇
3.资助期限: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的年限,按照国家对本科、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规定的相应修业年限据实计算。以入伍时间为准,入伍前已达到的修业规定年限,即为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年限;退役复学后应完成的国家规定的修业年限的剩余期限,即为学费减免的年限;复学后攻读更高层次学历不在减免学费范围之内。
4.生活费及其他奖助学金资助标准,按国家现行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的有关规定执行。家庭困难的拾人牙慧造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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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落实海南省政府有关优惠政策
(一)义务兵服现役期间,其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由各县(市、区)政府负责,按照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发放。
(二)在服役期间荣获二等功(含二等功)以上、三等功、优秀士兵奖励的,分别按照不低于当年度优待金标准的50%、20%、10%增发优待金。对到西藏、新疆等高原艰苦地区服役的义务兵,按照不低于当地义务兵优待标准的2倍发放优待金张煜雯。
(三)对参军入伍的高校大学生(含高校新生)发放一次性奖励金5000元,所需经费由市县财政担负。
(四)积极鼓励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自主创业。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自主创业的,每人可申请额度不高于1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属于应届毕业生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每人可申请1500元的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参加职业培训的,每人可申请800元至2000元的职业培训补贴。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在用人单位就业见习的骆驼强子,每人在见习期间可申请每月不超过800元的就业见习补贴。
(五)海南籍或入伍地为海南的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报考公务员,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录用或者聘用。政法干警专项招录、基层专职武装干部招录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确定一定比例职位面向海南籍或入伍地为海南的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定向招考。国有企业招聘安排15%,用于定向招聘海南籍或入伍地为海南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六)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海南省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七)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学校人民武装部、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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