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车辆购置税最全总结! 【俱乐部-衡水电台车友俱乐部
税率和计税依据
一、车辆购置税实行统一比例税率,税率为10%,实行从价定率、价外征收的方法计算应纳税额,应税车辆的价格即计税价格为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依据。
购置来源应税行为
计税依据
购买自用
支付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价外费用刘小婉,指销售方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基金、集资费、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和手续费、包装费、储存费、优质费、运输费装卸费、保管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不包括:增值税税款;销售方代办保险等向购买方收取的保险费;向购买方收取的代为缴纳的车辆购置税、车辆牌照费。
非贸易方式进口自用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购买自用、进口自用的应税车辆,申报的计税价格低于同类型应税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又无正当理由,即计税价格低于出厂价格或进口自用车辆的计税价格,以国家税务总局核定的最低计税价格作为计税依据138雪糕网。
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
1) 国家税务总局核定的最低计税价格三国真髓传。
2) 国家税务总局未核定最低计税价格的车辆,计税价格为纳税人提供的有效价格证明注明的价格。
3) 有效价格证明注明的价格明显偏低,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核定计税价格。
进口旧车、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受损的车辆、库存超过3年的车辆、行驶8万公里以上的试验车辆、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车辆
1)纳税人能够提供有效证明萧月华,计税依据为纳税人提供的统一发票或有效凭证注明的价格。
2)纳税人无法提供车辆有效价格证明,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核定计税价格。
免税条件消失的车辆,自初次办理纳税申报之日起,使用年限未满10年
1) 以免税车辆初次办理纳税申报时确定的计税价格为基准,每满1年扣减10%。
2) 未满1年的,计税价格为免税车辆的原计税价格。
3) 使用年限10年(含)以上,计税价格为0。
二、最低计税价格蛞蝓少女,指国家税务总局依据机动车生产企业或者经销商提供的车辆价格信息,参照市场平均交易价格核定的车辆购置税计税价格。
1、已缴纳并办理了车辆登记注册手续的车辆,其底盘(车架)发生更换,最低计税价格按照最新核发的同类型车辆最低计税价格的70%计算。同类型车辆是指同国别、同排量、同车长、同吨位、配置近似的车辆。
2、非贸易渠道进口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为同类型新车最低计税价格。
三、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应使用统一货币单位计算。纳税人以外汇结算应税车辆价款的,按照申报纳税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基准汇价,折合成人民币计算应纳税额。
四、自2017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对购置1.6升及以下排量的乘用车减按7.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乘用车,指在设计和技术特性上主要用于载运乘客及其随身行李和(或)临时物品,含驾驶员座位在内最多不超过9个座位的汽车。包括:
1、国产轿车:《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中“车辆型号”项的车辆类型代号第一位数字为7。
2、国产专用乘用车:《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中“车辆型号”项的车辆类型代号第一位数字为5,“额定载质量”项小于额定载客人数和65kg的乘积。
3、其他国产乘用车:《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中“车辆型号”项的车辆类型代号第一位数字为6。
4、进口乘用车:参照国产同类车型技术参数认定。
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车辆购置税实行从价定率的方法计算应纳税额。
二、购买者随购买车辆支付的工具件和零部件价款应当作为购车价款的一部分,并入计税依据中征收车辆购置税,以防止纳税人采取“化整为零”的方式侵蚀税基。支付的车辆装饰费应当作为价外费用并入计税依据中征收。
三、代收款项应当区别征税。凡使用代收单位(受托方)票据收取的款项吐尔逊娜依,应视作代收单位价外费用,购买者支付的价款费,应当并入计税依据中一并征税。凡使用委托方票据收取,受托方只履行代收义务和收取代收手续费的款项,应当按照其他税收政策规定征税。黄光宜
四、销售单位开展优质销售活动所开票收取的有关费用,属于经营性收入,企业在代理过程中按规定支付给有关部门的费用,企业已作经营性支出列支核算,其收取的各项费用,并在一张发票上难以划分的,应当作为价外收入计算征税。
五、销售单位开给购买者的各种发票金额中包含增值税税额,计算车辆购置税时,应当换算为不含增值税的计税价格。
六、购买者支付的控购费,是政府部门的行政性收费,不属于销售者的价外费用范围,不并入计税价格计税金喜庆。
七、纳税人自产自用、受赠使用、获奖使用和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凡不能取得该类型车辆的购置价格或者低于最低计税价格,以国家税务总局核定的最低计税价格为计税依据。
八、免税车辆改变用途或其使用性质等原因,致使免税条件消失,应当在办理车辆过户手续前或者办理变更车辆登记注册手续前向税务机关缴纳车辆购置税。纳税人重新办理纳税申报时,其提供的《机动车行驶证》上标注的车辆登记日期视同初次办理纳税申报日期,主管税务机关据此确定车辆使用年限和计税依据。
九、纳税人未按规定纳税,不能提供购车发票和有关购车证明资料的,检查地税务机关应当按照同类型应税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征税;如果纳税人回落籍地后提供的购车发票金额与支付的价外费用之和高于核定的最低计税价格水煮鱼皇后,落籍地主管税务机关还应当对其差额计算补税。
检查地税务机关对未按规定缴税车辆补征税款后,应向纳税人开具完税凭证;落籍地主管税务机关凭纳税人提供的完税凭证核发完税证明,并建立车辆购置税档案。
税收优惠
免税
1、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外交人员自用车辆
2、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列入军队武器装备订货计划的车辆
3、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指用于特种用途的专用作业车辆
不包括:自卸式垃圾车、载运人员和物品的专业运输车辆
4、农用三轮运输车辆
5、防汛部门、森林消防部门用于指挥、检查、调度、报汛(警)、联络的设有固定装置的指定型号的车辆
6、回国服务的留学人员用现汇购买1辆自用国产小汽车
7、长期来华定居专家进口1辆自用小汽车
8、城市公交企业购置的公共汽电车辆(客运汽车、无轨电车)(2016.1.1-2020.12.31,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开具日期为准)
9、列入《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获得许可在中国境内销售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
2)使用的动力电池不包括铅酸电池;
3)纯电动续驶里程符合规定的要求;
4)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商务车综合燃料消耗量(不含电能转化的燃料消耗量)与现行的常规燃料消耗量国家标准中对应目标值相比小于60%;
5)通过新能源汽车专项检测,符合新能源汽车标准要求天真君公。
一、纳税人在办理车辆购置税免(减)税手续时,应如实填写纳税申报表和《车辆购置税免(减)税申报表》,除提供规定的资料外,还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提供下列资料:
1.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外交人员自用的车辆,分别提供机构证明和外交部门出具的身份证明。
2.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列入军队武器装备订货计划的车辆,提供订货计划的证明。
3.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提供车辆内、外观彩色5寸照片。
4.城市公交企业需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提供所在地县级以上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出具的城市公交企业和公共汽电车辆认定证明蝇蛆净。
5.留学回国人员提供中国驻留学生学习所在国的大使馆或领事馆(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联络办公室教育科技部、驻澳门联络办公室宣传文化部)出具的留学证明,公安部门出具的境内居住证明、个人护照,海关核发的回国人员购买国产小汽车准购单。
6.来华专家提供国家外国专家局或授权单位核发的专家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境内居住证明肖恩·奥普瑞。
7.其他车辆,提供国务院或其授权的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二、纳税人在办理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免税申报时,主管税务机关应当依据免税图册对车辆固定装置进行核实无误后,办理免税手续。
退税
1、车辆退回生产企业或者经销商
2、符合免税条件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但已征税
一、车辆退回生产企业或者经销商,纳税人申请退税时,主管税务机关自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之日起,按已缴纳税款每满1年扣减10%计算退税额;未满1年的,按已缴纳税款全额退税砸钱宝马女。
二、纳税人申请退税时,应如实填写《车辆购置税退税申请表》,由本人、单位授权人员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退税手续,按下列情况分别提供资料:
1.车辆退回生产企业或者经销商,提供生产企业或者经销商开具的退车证明和退车发票。未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提供原完税凭证、完税证明正本和副本;已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提供原完税凭证、完税证明正本、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出具的机动车注销证明。
2.符合免税条件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但已征税,未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提供原完税凭证、完税证明正本和副本;已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提供原完税凭证、完税证明正本。
3.其他依据法律法规应予以退税的情形,未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提供原完税凭证、完税证明正本和副本;已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提供原完税凭证、完税证明正本、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出具的机动车注销证明或者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
征收管理
一、车辆购置税实行一车一申报制度。纳税人购置应税车辆,应当向车辆登记注册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不需要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手续的纳税人,向纳税人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车辆登记注册地是指车辆的上牌落籍地或落户地。
二、由于应税车辆的登记注册是实行分级、分类办理,应税车辆登记注册地的确定应视不同情况而定。军队、武警、部分军办企业的车辆牌照,分别由军队、武警车辆管理部门、军队车辆监理站办理,其登记注册地为军队、武警车管部门所在地。部分农用运输车辆的牌照,在地、市或县农业机械局的车辆管理部门办理,其等级注册地为地、市或县农机车管部门所在地。摩托车牌照,在县(市)公安车辆管理部门办理,其登记注册地为县(市)公安车管部门所在地。上述以外的各种应税车辆牌照,由县(市)公安车辆管理部门报地、市或地、市以上公安车辆管理部门办理,其登记注册地为地、市或地、市以上公安车管部门所在地。
三、车辆购置税的征税环节为使用环节(销售环节),即最终消费环节伊茂森。纳税人应当向公安机关等车辆管理机构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手续前,缴纳车辆购置税。
四、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应当自购买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购买之日是指购车发票上注明的销售日期;进口自用应税车辆,应当自进口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进口之日是指纳税人报关进口的当天;自产、受赠、获奖或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的应税车辆,应当自取得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
五、免税车辆因转让、改变用途等原因免税条件消失的,应当自免税条件消失之日起60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重新申报纳税。免税车辆发生转让但仍属于免税范围的,受让方应当自购买或者取得之日起60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重新申报免税。
六、底盘发生更换的、免税条件消失的,纳税人应当重新办理纳税申报。购买二手车时,购买者应当向原车主索要《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已办理车辆购置税免税手续的二手车,应当到税务机关重新办理申报缴税或免税手续;未按规定办理,按征管法的规定处理。
七、车辆购置税税款在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时一次缴清,缴税方法:
1、自报核缴无限领主,纳税人自行计算应纳税额、自行填报纳税申报表有关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中国浔阳网,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开具完税证明,由纳税人持完税凭证向当地金库或金库经收处缴纳税款。
2、集中征收缴纳,一是由纳税人集中向税务机关统一申报纳税,适用于实行集中购置应税车辆的单位缴纳和经批准实行代理制经销商的缴纳;二是由税务机关集中报缴税款,适用于税源分散、税额较少、税务部门实行集中征收管理的地区邬娜。
3、代征、代扣、代收,即扣缴义务人按照税法规定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税务机关委托征收单位代征税款,适用于税务机关委托征收或者纳税人依法受托征收税
八、纳税人以现金方式缴纳车辆购置税,由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税收通用完税凭证》;纳税人以支票、信用卡和电子结算方式缴纳以及税务机关委托银行代收税款,由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税收转账专用完税证》;纳税人从其银行存款户直接划转税款,由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税收通用缴款书》。纳税人缴纳税款或者办理免税手续后逍遥神游都市,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对缴税车辆分别开具上述完税凭证戴良纯,并据以核发《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包括减税车辆),对免税车辆核发《车辆购置税免税证明》。
九、主管税务机关应对纳税申报资料进行审核,确定计税依据,征收税款,核发完税证明。征税车辆在完税凭证征税栏加盖车购税征税专用章,免税车辆在完税证明免税栏加盖车购税征税专用章。主管税务机关在为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手续时,对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应当实地验车。税务机关对纳税检查中查出的应补税车辆只开具完税凭证。纳税人持完税凭证及有关资料,到车辆登记注册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完税证明。
十、纳税人在办理纳税申报时应如实填写《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同时提供下列资料:
(一)纳税人身份证明:
1、内地居民,提供内地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如果签发机关所在地与车辆注册登记地不一致的,需同时提供车辆登记注册地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居住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文书),军人、武警身份证明。
2、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外国人颜文伟,南通好房网提供入境的身份证明和境内居住证明。
3、组织机构张角定理,提供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其他有效机构证明。
(二)车辆价格证明:
1、境内购置车辆,提供销售者开具给纳税人购买应税车辆所支付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的凭证,包括统一发票(发票联和报税联)或其他有效凭证。
2、进口自用车辆,提供海关进口关税专用缴款书或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或海关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
(三)车辆合格证明:
1、国产车辆,提供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车辆电子信息单。
2、进口车辆,提供车辆电子信息单、车辆一致性证书、海关货物进口证明书、海关监管车辆进(出)境领(销)牌照通知书、没收走私汽车、摩托车证明书。
(四)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十一、已使用未完税车辆,纳税人在主动申请补办纳税申报手续时,因不可抗力因素无法按照征管法的规定提供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有效凭证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受理纳税申报。已办理登记注册手续的车辆,纳税人在补办纳税申报手续时还应当提供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十二、主管税务机关对已使用未完税车辆除了按照确定的计税价格征收税款外,还应当加收滞纳金,滞纳税款之日分别按以下情况确定:
1.纳税人提供的购置证明注明的时间超过3年(含)的或者无法提供任何有效证明的,按照3年追溯期确定滞纳税款之日。
2.因不可抗力因素无法提供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而已办理登记注册手续的车辆,按照机动车行驶证标注的车辆登记日期确定滞纳税款之日;未办理登记注册手续的车辆,按照车辆合格证明标注的制造日期后60日确定滞纳税款之日。
十三、免税条件消失的车辆,纳税人在办理纳税申报时应如实填写纳税申报表,同时提供下列资料:
(一)发生二手车交易行为,提供纳税人身份证明、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和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正本原件;
(二)未发生二手车交易行为,提供纳税人身份证明、完税证明正本原件及有效证明资料。
十四、税务机关对所有机动车均应依据车辆购置税征管系统中车辆合格证电子信息办理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及减免税等相关业务,无车辆合格证电子信息的不予办理。